苏格兰在1707年的5月1日正式成为大英帝国一员。
苏格兰与英格兰的结合,起始于1603年,当时原本的苏格兰王詹姆士六世继位成为英格兰王,世称英格兰的詹姆士一世,并且将原本属于他名下的苏格兰王国与英格兰合并成为共主邦联。1707年5月1日,联合法案通过,苏格兰正式与英格兰合并为一个国家,成为大不列颠王国,而合并前原本的苏格兰国会就已于3月26日时解散,与英格兰议会合并为单一的大不列颠国会。苏格兰地区的管理工作全都移交到位于伦敦西敏市的单一国会来执行,该地的权益则透过国会里部分席次由苏格兰人担当来实行,只保留一些立法方面的相关机构分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