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身试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2、以文乱法:引用古代文献,扰乱国家法令。
3、约法三章:三个条目即比较简约的法律。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
4、执法如山:执行法律像山一样不可动摇。
5、作法自毙:意为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泛指自做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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