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因矛盾引起的发展过程和状态、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质,是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通过属性表现,把握质是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起点。量,事物的规模、程度、运动速度的快慢、颜色深浅等可量化的规定性,把握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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