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句出自老子的《道德经》。
原文: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
释义:“天之道”是自然的规律,“人之道”是人间的法则。“利而不害”是有利而无害,“为而不争”是付与而不争夺。这是以天道喻人道,也是贯穿道德经全篇的上善之人“利”与“不争”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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