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的特点是把耕地划分为多块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经界,中间有水沟,阡陌纵横,像一个井字,称为井田。一井分为9个方块,周围的8块田由8户耕种,谓之私田,私田收成全部归耕户所有;中间是公田,由8户共耕,收入全归封邑贵族所有。
井田制规定一切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周王是全国最高的统治者,也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周王把土地层层分封给诸侯,诸侯将受封土地分赐给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再分赐其子弟和臣属。周王对所封土地有予夺之权。各级受封的贵族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能世代享用,不能转让与买卖。受封者还要向国王承担义务,就是要向国王交纳贡赋。在贵族受封的土地上,奴隶和庶民集体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