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兵器之一。《释名.释兵》曰:“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剑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 据考古史料来看,剑产生在商代。当时的剑一般较短,约为20—40厘米,呈柳叶形或锐三角形,剑初为铜制。 西周时代,战争主要以车战为主。远者以弓矢射之,近者以戈、戟、矛等长兵器争斗之,惟有肉搏以剑击之。故剑的作用不是很大。 春秋战国时期,剑作为步战的主要兵器,得到不断加长。如湖北江陵望山一号楚墓中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全长有55、7厘米。 至汉武帝时期,剑长有超过3尺的,剑刃由两度弧曲而伸,成平直,剑锋的夹角由锐加大。由东汉时期,环首铁刀在当时骑战中占有普遍地位,剑逐渐退出了战争舞台。后作为佩带仪仗或习武强身自卫之功用了。汉代以后铜剑逐渐被钢铁剑所替代,并趋于定型,即剑身中有脊,两侧有刃,前有剑尖,中有剑首,后有茎,茎端设环处称镡,此外尚有剑鞘、剑穗等附属饰物。 至隋唐时期,佩剑之风尤为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