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申请人要依照《考察表》的项目用钢笔或毛笔逐项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要求如下:
1、姓名中曾用名应按使用顺序填写。用字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出生年月日应填写公历时间。籍贯是指本人祖居的地方,按现在的行政区划详细填写。祖居与出生地址不一致时,一般按其父亲的籍贯填写。
3、技术职称是指由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定的技术职称。
4、本人有何政治历史问题是指本人是否参加反动党团,封建迷信组织,已经党组织审查结论的,填写组织结论。未结论的,填写未结论。
4、文化程度是指现有文化程度。应按现有文化程度或技术专业水平填写。按学历填写的要写明毕业,肄业,应经过严格的考核,由组织认可,个人不得随意填写。
5、支部确定为建党培养对象,由支部填写。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确定建党培养对象的时间要填写在此栏,并将确定对象的思想,工作,品质等方面的主要情况综合地写在这一栏中,盖支部公章,书记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