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2002年9月1日前称《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2015年12月31日是办理《光荣证》的最后一天。
持《光荣证》可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1、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十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或者给予相应待遇;
2、在社会救济、扶贫、以工代赈、生产资料供应、技术培训等方面优先照顾;
3、农村安排宅基地优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