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2、绊摔对方队员,即在对方身后或身前,伸腿或屈体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
3、跳向对方队员;
4、猛烈地或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队员;
5、除对方正在阻挡外,从背后冲撞对方队员;
6、打准企图打对方队员准向对方吐唾沫;
7、拉扯对方队员;
8、推对方队员;
9、用手触球,例如:用手或臂部携带、推击球(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以上情况都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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