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总局关于不能随身携带和不能托运的物品规定如下:
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以下物品:
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及其仿制品;
2、爆炸物品,如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
3、管制刀具;
4、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等;
5、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有液蓄电池等;
6、毒害品,如氰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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