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责:1、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2、组织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3、负责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4、按规定承担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5、指导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6、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人民防控工作;7、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责:1、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2、组织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3、负责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4、按规定承担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5、指导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6、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人民防控工作;7、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