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专项示范性药物临床评价技术平台建设课题工作要求》,第二条第九款规定:药物临床试验涉及的全部工作人员,必须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按证书落款日期计算,5年内必须重新培训并再次获取证书。
gcp证书的用处gcp证书一般都是指S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机构颁发的证书,考试方式为网络考试。
gcp英文名称“GoodClinicalPractice”的缩写。中文名称为“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目的在于保证临床试验过程的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法规。gcp不但适用于承担各期(I--IV期)临床试验的人员(包括医院管理人员、伦理委员会成员、各研究领域专家、教授、医师、药师、护理人员及实验室技术人员),同时也适用于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制药企业临床研究员及相关人员。规范相关人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