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是指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依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务,致使单位或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行为。失职也可以构成犯罪,当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时,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渎职犯罪。
基本释义:
1、失去常业;失所。如《周礼·地官·大司徒》:“十日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
2、怠忽职守;未尽职责。如《左传·昭公七年》:“夫物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职,则死及之。”
3、失去职权。如明·王鏊《震泽长语·官制》:“光武中兴,身亲庶务,事归台阁,尚书始重,而西汉公卿稍以失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