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行政区是中国最高级别的行政区(中国一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
1、省级行政区划分原则
省级行政区的划分是根据有利于行政经济管理、推动生产力发展、有利于民族团结等原则,并兼顾历史上长期形成的政治、经济、生活上的密切联系及山脉、河流等自然地理要素。
2、中国现行省级行政区
4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上海市。
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23个省: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