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到银行的营业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损伤人民币兑换规定兑换。
银行兑换标准:
一、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全额兑换:
票面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仍能辨识,其票面完整或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票面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样连接者。
二、票面残缺五分之一以上至二分之一以下,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应按原面额半数兑换,原残损币不得流通使用。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兑换:
票面残缺二分之一以上者;
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不能辨别真假者;
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