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已购公房是指北京职工依照北京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政策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根据北京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购买的公有住房。购买公房的注意事项:
1、当事人已经购买的公房在上市时有无条件限制已经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即可以上市出售,不受购买居住年限的限制。
2、在下列情况下,个人购买的公有住房不得上市出售:
(1)以低于房改政策价购买尚未按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
(3)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4)所有权有纠纷的。
(5)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3、当事人在什么地方出售自己的公有住房。
一般而言,个人欲出售已购公有住房,需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屋土地局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上市出售的有关手续。随着房地产中介市场的发展,个人也可到有资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委托出售已购公有住房。但在委托出售时个人需向中介机构交纳代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