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宾馆登记上传旅客信息违反规定处罚的只有第五十六条,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各省、直辖市也有对特种行业(包括旅馆业)的法规。但只要是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取证、按法定程序处罚旅馆业主或前台工作人员,都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依法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