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事承担的责任是:
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二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