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2]22号规定: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市场价格均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盘盈的存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存货”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2]22号规定: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市场价格均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盘盈的存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存货”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