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警官学院;
学院经历了政法干部培训,政法中专、大专,公安专科、本科教育的历程,是华南地区第一所公安本科院校。学校实行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共同领导,以公安厅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2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广东司法学校和广东省司法警察学校合并的基础上组建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
3、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
1986年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广州市公安干部学院,1994年独立设置广州市
1、广东警官学院;
学院经历了政法干部培训,政法中专、大专,公安专科、本科教育的历程,是华南地区第一所公安本科院校。学校实行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共同领导,以公安厅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2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广东司法学校和广东省司法警察学校合并的基础上组建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
3、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
1986年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广州市公安干部学院,1994年独立设置广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