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文精神是“对人的价值追求”,提倡人文精神与科学性的相容性,关怀的中心是现实生活中人的身心全面价值的体现。
2、人文指“区别于自然现象及其规律的人与社会的事物”,其核心是贯穿于人们思维与言行中的信仰、理想、价值取向、人文模式、审美情趣,亦即人文精神,认为人文精神是一个人、一个民族、一种文化活动的内在灵魂与生命。
3、人文精神是把人的文化生命和人的文化世界的肯定贯注于人的价值取向和理想追求之中,强调人的文化生命的弘扬和人的文化世界的开拓,促进人的进步、发展和完善。
4、人文精神是人类不断完善自己、拓展自己、提升自己,自己从“自在的”状态过度到“自为”的状态的一种本事。
5、人文精神是“一种关注人生真谛的和人类命运的理性态度,它包括对人的个性和主体精神的高扬,对自由、平等和做人尊严的渴望,对理想、信仰和自我实现的执著,对生命、死亡和生存意义的探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