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rove的基本意思是“证明”,即以足够、可靠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或结论是正确的,而对方的论点或结果是站不住脚的。此外,也可表示证实有争议的人或物的品质、实力或适合性等。引申可作“检验”解。
2、prove既可用作及物动词,也可用作不及物动词。用作及物动词时,可接名词、代词、从句作宾语。prove还可接“tobe+n./adj./prep.-phrase”充当补足语的复合宾语,tobe一般可以省略,但当tobe是完成式即tohavebeen时不可省略。
3、prove还可用作系动词,意思是“显现出是,被发现是”,其后可接“(tobe)+adj./prep.-phrase”或介词短语作表语。
4、prove的过去分词在英国是proved;但在美国往往用proven,proven常用作形容词,在句中作定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