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中附件说明不算正文。正文和附件说明属于公文主体的部分。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党政机关公文中附件说明不算正文。正文和附件说明属于公文主体的部分。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