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的,即便未签合同被裁也是有补偿的。
1、与公司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根据相关劳动法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