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名,负责捕捉犯人的一种武官。在封建社会的县里都设有衙门,相当于警察局。捕头就相当于警官,是衙差的最高统帅,必须武艺高强。每当县里有突发事件,如盗窃案或者强盗闯来抢劫,捕头都会奉命带衙差出马,镇压犯人集团。
捕快所承担的侦破任务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叫比限,一般5天为一比,重大的命案3天为一比。过一个比限,无法破案的,捕快便要受到责打。
捕快是没有工资的,每年的伙食补贴即工食银不过十两银左右,养家糊口自是艰难,于是敲诈勒索便成为一种风气,他们时常设置种种名目收取好处费,甚至与州县官吏同流合污,或制造冤假错案,或对老百姓横征暴敛,任意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