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学习成绩优良;
2、在学期间,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平时成绩平均分在7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3、毕业论文需评为良或优本科段课程全部通过并且学位课程达标,申请了本科毕业证,即可申请你专业相关的学士学位证;
4、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自学考试的学士学位可在毕业后一年内申请。
申报流程:
1、发放毕业证的同时向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3、省考试院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