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内限号违章警部门将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实施罚款100元、驾驶证扣3分的处罚,处罚按每三个小时处罚一次。
根据新乡市政府《关于实施城区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第三条限行规定:
1、按照我市核发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号牌末位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
周一至周五每天限行两个号,即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和6的机动车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
2、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3、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校车。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及建筑工程商砼车辆等。外地号牌车辆、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