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球员的规则如下:
1、 球队可以没有自由球员,但最多只登记两人。
2、一队在比赛时只能有一位自由球员在场上。
3、自由球员必须身着与其他同队球员明显不同颜色的球衣。
4、自由球员的替补不计入普通球员的替换次数(不纪录)。
5、自由球员的替补必须于一球落地之后至第一裁判发球哨音响起前完成(教练无须请求自由球员的替补或使用号码牌);并只限于替换同一人,且同一自由球员的替换至少须以一球的往返为间隔(即一次死球)。
6、记录表须注明自由球员。
7、自由球员不得列于轮转表上,但可于比赛前替换上场。
8、自由球员的轮转只限于后排。不得发球或轮转至前排,并不得拦网或企图拦网。
9、如球的位置高于网高,自由球员不得于场上任何位置将球处理过网至对方场地。
10、如第二传球为自由球员于前排以高手将球传出,则第三球攻击高度不得超过网高。
11.自由球员不得为球队队长。
注:第三十一届国际排球联合会全体代表大会于17日通过一项重要决议,将一个球队的比赛队员由目前的12人增至最多14人,而其中允许有两名自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