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级经济师论文申报评审条件要求如下:
1.独立或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部)级及以上组织的学术会议上宣读并收入论文集(内刊)的经济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过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经济专业论文(其中1篇必须发表在核心期刊)或在国际学术刊物(SCI)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
2.正式出版过经济专业论著、译著或编写过大、中专教材,并为主编、副主编及主要编纂者(字数不少于3万字);
3.为解决重大金融经济问题而撰写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金融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考等1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