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的原理 :记忆是过去的经验在人脑中的反映,是一种复杂的心理活动。形成记忆的过程包括识记、保持、再现和回忆四个基本过程。 识记是通过感知得到信息并在脑中留下印象的过程,是整个记忆活动的开始,依据事先有无目的,可分为有意识记和无意识记。 保持是信息的编码与储存,从信息处理的角度来说,再现和回忆都可以归入信息检索里来,这样所有的记忆基本上要通过以下历程: 编码、存储、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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