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验房之前,如果开发商要求交费或者是签署一些相关的文件,那业主一定不要随口答应,否则在验房时业主发现的各种质量问题,就只能自己付钱来解决了。
2、必须先验房后收住宅钥匙。很多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之前,不能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领取住宅钥匙,然后再办理相关的入住手续。
3、因为根据我国《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交钥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领取住宅钥匙以后验房发现的问题,开发商只承担房屋质量包修部分的责任,而没有逾期交房上的压力。
4、验房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一定要在白纸黑字的写在纸面上,不能听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这都是不切实际的,并且在房屋问题的后面,还要要求写明开发商承诺的解决时间。
交房的时候,我们要注意的事情还是有很多的,还要对一些细节性的东西多加关注,往往细节更容易决定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