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宁市户籍人员的非南宁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申请赴台出境证件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2、非南宁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以上的证明,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3、60周岁以上,非南宁户籍且在南宁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内地居民;
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