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客户的委托评估任务后,确定委托评估对象于某一日的公允价值,估价对象在评估确定的时点上的价值,这个时间点便是评估基准日,精确到某年某月某日。评估基准日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勘估日期以外的其他日期。但评估基准日距离勘估日期愈远,资产价值影响因素的变化程度可能性愈大。
评估基准日的选取:
1、转让评估所选基准日必须是权益有效期内;所选基准日应与评估工作时间不远于2个月;基准日原则上应选在年底、月底。
2、矿业权评估选取基准日应考虑方便资料的收集、评估计算及与相关行为等衔接。
3、矿业权评估结果备案或确认申请应在评估基准日起半年内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