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经过兰州、中卫、银川、包头、三门峡、郑州、济南等城市。
1、兰州:兰州,简称“兰”或“皋”,古称金城,甘肃省辖地级市,是甘肃省省会及政治、文化、经济和科教中心、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甘肃省省会、西北地区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
2、中卫:中卫市,简称“卫”,宁夏回族自治区辖地级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部,地处宁夏平原向黄土高原的过渡带,市域总面积17441.6平方千米。
3、银川:银川,简称“银”,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西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面积9025.38平方公里;全市下辖3个区、2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
4、包头:包头,是蒙语“包克图”的谐音,别称九原、鹿城,是内蒙古自治区地级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呼包鄂城市群中心城市之一、中国重要的工业基地。
5、三门峡:三门峡,河南省地级市,位于豫晋陕三省交界黄河南金三角地区,地貌以山地、丘陵和黄土塬为主,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型半干旱气候;总面积10496平方千米,辖2个区、2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