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难燃烧或不燃烧的代替易燃或可燃材料(如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作建筑结构、装修材料)。
2、加强通风,降低可燃气体、可燃烧或爆炸的物品采取分开存放、隔离等措施。
3、用防火涂料浸涂可燃材料,改变其燃烧性能。
4、对性质上相互作用能发生燃烧或爆炸的物品采取分开存放、隔离等措施。
5、密闭有易燃、易爆物质的房间、容器和设备,使用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应在密闭设备管道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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