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得名于唐贞观元年(627年)国家太平、政局稳定,故其意为乡土安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宁乡归属益阳专区,1952年属湘潭专区,1962年复归益阳专区,1983年划归长沙市辖。2017年4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宁乡县,设立县级宁乡市,以原宁乡县的行政区域为宁乡市的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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