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脱氧剂应存放在-5℃至35℃之间的仓库中,保存期12个月。
2、脱氧剂包装打开后,与空气接触即开始吸氧,应尽快使用,脱氧剂在空气中曝露时间超过2小时,其脱氧量将降低。
3、脱氧剂打开包装剩余未使用完的,应立即排出袋内空气密封保存,已经使用过的脱氧剂不能重复使用。
4、与被保护物品放置在密闭的包装境中,保存温度小于25摄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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