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条约》是清朝大臣耆英、英国驻华公使璞鼎查各自代表两国政府在广东虎门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名《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该条约共16条,另附“小船定例”3条,其附件《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共15款,将两国贸易中的26类货物的关税作了具体的规定,这使得中国的主权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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